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10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朱勇杰先生、彭和平先生)。董事长孙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6 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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