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5,614.00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2017 年6 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1,664 股,每股发行价格 9.01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814,992.64 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 12,974,669.87 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 元,再扣除会计师费、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1,9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40,322.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41,962.4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 年6月14 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36 号)。
2、2021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2021 年6 月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换公司债券7,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652,441.35 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6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
| 上海基地项目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项目 | 22,674.00 | 15,656.43 |
| 乘用车 EGR 项目 | 19,412.00 | 14,952.80 | |
| 乘用车水空中冷器项目 | 15,120.00 | 11,428.60 | |
| DPF 国产化建设项目 | 12,071.00 | 9,286.40 | |
| 研发中心项目 | 13,571.00 | 11,454.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900.00 | 7,900.00 | |
| 合计 | 90,748.00 | 70,678.23 | |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中的乘用车EGR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变更后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 | 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 28,100.00 | 16,904.74 |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 上海银轮 | 38,500.00 | 34,000.00 |
|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 | 银轮股份 | 25,370.00 | 23,01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银轮股份 | 12,990.00 | 12,990.00 |
| 合计 | - | 76,860.00 | 70,000.00 |
3、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1)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的投资期限。本次调整后的完成日期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计划完成日期 | 本次调整后完成日期 |
|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 | 2024年9月 | 2025年12月 |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项目的投资期限。本次调整后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计划完成日期 | 2024年10月调整后计划完成日期 | 本次调整后计划完成日期 |
|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 | 2024年9月 | 2025年12月 | 2026年9月 |
(2)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的投资期限。本次调整后的完成日期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计划完成日期 | 本次调整后完成日期 |
|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 2022年6月 | 2023年12月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的投资期限。本次调整后的完成日期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2年4月调整后完成日期 | 本次调整后完成日期 |
|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 2022年6月 | 2023年12月 | 2025年12月 |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的投资期限,本次调整后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计划完成日期 | 2022年4月调整后完成日期 | 2023年12月调整后计划完成日期 | 本次调整后计划完成日期 |
|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 2022年6月 | 2023年12月 | 2025年12月 | 2026年9月 |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1.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但存在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待后续支付,待满足付款条件支付但存在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待后续支付。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 现财、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 | 16,904.74 | 16,041.52 | 863.22 | 4,864.79 | 94.89% |
|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 32,870.00 | 26214.92 | 6655.08 | 3230.91 | 79.75% |
| 合计 | 49,774.74 | 42,256.44 | 7,518.30 | 8,095.70 | - |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补流金额5,728.01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实际从专户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净额33.88%,其中约1,671 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同尾款。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补流金额 9,885.99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实际从专户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净额的30.08%,其中约3,153 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同尾款。
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剩余金额共计约15,614.00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实际从专户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节余原因主要是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通过购买适当理财产品,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节余资金主要为理财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 15,614.00 万元人民币(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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