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0512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54,261,698.31元,盈余公积为 92,164,088.02 元,资本公积为 1,264,822,170.61 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6,082,779.09 元,盈余公积为 92,164,088.02 元,资本公积为 1,328,849,951.98 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以经审计的2025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为依据,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92,164,088.02 元及资本公积 562,097,610.29 元,两项合计 654,261,698.31 元,将公司 2025 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弥补至 0元。
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所致。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实施完成后,2025 年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0 元,盈余公积余额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余额减少至702,724,560.32 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1,821,080.78 元,盈余公积余额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余额减少至766,752,341.69 元。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夯实公司后续实施利润分配的基础,公司将坚定“一核一优两翼三扩”战略,夯实经营基本盘,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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