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额度和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宇股份”)于 2026年10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11.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9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9,575.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12 月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9.6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9,405.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5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9月30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 |
| 1 | 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 | 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 | 33,655.00 | 33,655.00 | 33,868.78 | 100.64% | 2021年12月 | |
| 2 | 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 | 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 | 25,745.00 | 19,245.00 | 19,353.56 | 100.56% | 2027年12月 | |
| 3 | 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 | 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 | 10,600.00 | 10,600.00 | 10,503.13 | 99.09% | 2021年12月 | |
| 4 | 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 | 年产1万吨合成乙腈项目 | 6,500.00 | 1,481.87 | 5,022.07 | 22.80% | 2027年12月 | |
| 5 |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2021年1月 | |
| 合计 | 90,000.00 | 90,000.00 | 85,207.34 | 5,022.07 | ||||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5 年 11 月 30 日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注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注 3: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吨沙坦主环等 19 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6,500.00 万元投入至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万吨合成乙腈项目”;
注 4: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均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的具体投向、风险与收益等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每季度对所投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如出现异常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所投产品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现金管理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天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天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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