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在职权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全体独立董事购买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15 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不超出前述保险方案范围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后续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事宜,无需另行决策。
三、本次事项审议履行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因独立董事属于本次保险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相关委员回避本次会议表决。因有效表决人数不足委员会成员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全体独立董事均为本次保险的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全部回避本次董事会表决;经参与表决的非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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