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0 月29 日,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范飞龙先生、贾琨先生及李倩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马婷女士主持会议,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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