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贤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潘传勤因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戴李宗因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6 年度第三季度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等,编制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9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现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8170 号)。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8170 号);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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