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9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 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0 月19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韩勇董事、陈海嵩董事现场参加会议,张龙董事、龚平董事、罗仁彩董事、潘承亮董事、于良民董事、王本哲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因董事长张龙先生、副董事长龚平先生无法现场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韩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6 年10 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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