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永续债融资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融资金额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一次性足额认购,无固定期限;适用利率为固定利率 2.7%与起息日或各重定价日适用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者中的较低者,自起息日起每 12 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重新确定,不设上浮加点安排,亦不设利率跳升条款。
2、公司于2026 年 10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供永续债融资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永续债融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本次向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主要为科陆电子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支持科陆电子发展。科陆电子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科陆电子当前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产规模较小,公司将密切关注科陆电子的经营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资金用途监控、定期评估其偿债能力等风险控制手段,以最大程度降低资金风险。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通过永续债融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科陆电子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并签署《永续债权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提供永续债”),融资金额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一次性足额认购,无固定期限;适用利率为固定利率 2.7%与起息日或各重定价日适用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者中的较低者,自起息日起每 12 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重新确定,不设上浮加点安排,亦不设利率跳升条款;按年付息,除发生协议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外,科陆电子可自行决定递延支付利息且递延次数不受限制,递延不构成违约,递延利息不计复利、不计孳息;除科陆电子依据协议约定赎回外,本金不设任何固定或附条件的强制偿付安排。
本次提供永续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永续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供永续债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永续债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08-12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61223W
法定代表人:李葛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6,081.6688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5栋A1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备、自动化工程安装、智能变电站监控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 机及系统、封印、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高中低压变频器、电能质 量 监 测 与 控 制 设 备 、 电 力 监 测 装 置 和 自 动 化 系 统 、 无 功 补 偿 器(SVG/SVC/STATCOM)、风电变流器、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营;射频识别系统及设备、直流电源、逆变电源、通信电源、UPS 不间断电源、电力操作电源及控制设备、化学储能电池、电能计量箱(屏)、电能表周转箱、环网柜、物流系统集成(自动化仓储、订单拣选、配送)、自动化系统集成及装备的研发、规划、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另行申办营业执照);物流供应链规划、设计及咨询;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能源服务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直流电源系统、电动汽车BMS 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计量箱、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件系统、气体报警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充电运营、风电系统及设备、光伏系统及设备、储能设备、高中低压开关及智能化设备、高中低压成套设备、智能控制箱、自动识别产品、光伏储能发电设备、雕刻机、变频成套设备、动力电池化成测试装置、高压计量设备、低压电器、智慧水务平台及水表、气表、热量表、微电网系统与解决方案、新能源充放电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证照另行申报)及销售;电力安装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塑胶产品及二次加工、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656 号资格证书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控制关系(截至2026 年6月30日)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科陆电子控股股东,持有科陆电子 22.63%股份,何享健为科陆电子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陆电子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提供永续债不会影响公司对科陆电子的控制权,本次提供永续债完成后,公司仍为科陆电子的控股股东。
3、主要业务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科陆电子是一家以能源的发、配、用、储产品业务为核心,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陆电子是国内领先的能源领域的综合服务商,主要业务涉及智能电网和新型电化学储能领域。科陆电子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末/2025 年度 |
| 资产总额 | 995,389 | 827,266 |
| 负债总额 | 970,971 | 787,180 |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9,501 | 35,646 |
| 营业收入 | 218,478 | 631,03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900 | -15,621 |
注:2025年末/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2026 年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科陆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经查询,科陆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提供永续债涉及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亿元整),由乙方以自有资金一次性足额认购。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融资本金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融资本金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并自全额到账之日(即起息日)起计息。
3、期限与续期选择权
(1)本次融资采用“2+2\*N”永续期限结构,无固定期限:初始存续期限为 2年,自起息日起算;初始存续期限届满后,每满2 年为一个存续周期,甲方有权选择延续一个存续周期,延续次数不受限制。
(2)在任一存续周期届满前20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选择:①延续一个存续周期;或②赎回,即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全部应付未付利息(含已递延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
(3)除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赎回外,本协议项下永续债权无固定到期日,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于任一时点偿还本金;本协议不设强制还本或强制回购安排。
4、利率与重定价
(1)本次融资采用固定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孰低原则确定利率。年化利率为固定利率 2.7% 与起息日或各重定价日适用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者中的较低者(下称“适用利率”)。
(2)自起息日起每12 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每个重定价周期届满之日为重定价日;适用利率于起息日及各重定价日按上述第 4(1)条约定重新确定,并适用于下一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内利率不作调整。
(3)各存续周期及各重定价周期的适用利率不设上浮加点安排,亦不设利率跳升条款。甲方行使续期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或选择赎回,均不导致利率上调,亦不产生其他惩罚性成本。
(4)除本协议约定的触发强制付息情况外,甲方拥有完全的、无条件的权力,可以决定不支付利息或推迟支付利息,且该决定无需得到任何第三方(包括监管机构、乙方)的同意。
5、付息与利息递延
(1)本次融资按年付息,付息日为自起息日起每满一年的对应日。
(2)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甲方享有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甲方可自行决定将当期应付利息连同已递延的全部未付利息推迟至下一付息日支付,递延次数不受限制。甲方行使该选择权无需取得乙方同意,且不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乙方不得因此采取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加速清偿本金、终止本协议、要求支付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要求甲方提供额外担保。利息递延不会导致本次融资工具的条款发生任何不利变化。
(3)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不计复利、不计孳息,实际清偿金额以原递延金额为限。
(4)在任一付息日前12 个月内,甲方发生任何非由控股股东发起、主导或控制的解散、注销、破产、清算等主体终止情形,甲方不得递延利息。
6、本金偿付与赎回
除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赎回外,本协议项下本金不设任何固定或附条件的强制偿付安排。
7、清偿顺序
本协议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的清偿顺序,劣后于甲方的全部普通金融负债(含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及其他有息债务)及经营性负债。
8、资金用途
(1)融资款项专项用于:1)偿还甲方有息债务;2)补充甲方流动资金。具体用途以甲方资金使用计划为准。
(2)融资款项不得用于:1)证券投资、财务性投资及委托理财;2)向甲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借款或财务资助;3)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9、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约定的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划付融资本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划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将融资款项挪用于上述第 8项禁止用途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应按挪用金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陈述与保证、保密义务或本协议其他约定义务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10、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依法审议批准及乙方董事会、股东会依法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本次提供永续债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科陆电子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科陆电子当前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产规模较小,公司将密切关注科陆电子的经营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资金用途监控、定期评估其偿债能力等风险控制手段,以最大程度降低资金风险。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主要为科陆电子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支持科陆电子发展。科陆电子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的资金严格限定于约定用途,公司可依据融资协议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将持续跟踪科陆电子的经营与现金流状况,本次永续债权融资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前,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2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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