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7人,董事会秘书杨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三季度报告》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保证 2026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业务拓展等事务的顺利开展,拟聘任邹方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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