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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