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航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29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6 年 10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会全体 9 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 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2)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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