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本次调增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更好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调增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调增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授信用途保持不变,且全额保证金业务不计入本次授信总额。
上述调增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除授信额度增加外,额度有效期、授权事宜、授信品种等其他事项,均与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保持一致。
本次调整仅涉及综合授信额度,不涉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在总授信额度内合理确定。
为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及有效期内,全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期限、利率,选聘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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