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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12 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 号5 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诚信记录:有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7 次、行政处罚3 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 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辛庆辉,2009 年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6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焦健,中国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已有14 年。2010 年10 月开始从事公众公司审计,2023 年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 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郭妍,201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辛庆辉2023年12月27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涉及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
2024年12月10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涉及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16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 万元,与2025年度一致。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3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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