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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