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决议》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组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3、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铜期货套保数量对应增加,为了有效防范铜价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增加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也有利于降低铜材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
独立董事:邱宇峰、艾芊、陈诗韵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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