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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6-07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6 年10 月12 日起至2026 年10 月30 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90%(37.404 元/股)的条件,已触发“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3 个月内(即自2026 年10 月31 日至2027年1 月30 日期间)公司股价若再次触发此条款,亦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从 2027 年 1 月 31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若再次触发“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 年5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4,000 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40 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 年5月20 日至2028 年5 月19 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

年 2.0%。

2022 年6月13 日,“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福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 元/股,转股时间为2022 年11 月28 日至 2028 年 5 月 19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11月23日,因公司2022 年中期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 43.9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3.71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1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2023 年8月4 日,因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应的登记托管手续,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 43.71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2.46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8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11 月27 日,因公司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2.4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22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2024 年 7月 19 日,因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 42.2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1.84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 年12 月20 日,因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 41.8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71 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 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2026 年6 月18 日,因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1.71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5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截止目前,“福莱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1.56 元/股。

二、“福莱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期间,公司 A 股(股票代码:601865)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90%(37.404 元/股)的条件,触发了“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6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 3 个月内(即自2026 年10 月31日至2027年1月30 日期间)公司股价若再次触发此条款,亦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

四、风险提示

从 2027 年 1 月 31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若再次触发“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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