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金枫酒业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29 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金枫酒业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6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6年9月30 日的财务状况。

二、《金枫酒业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金枫酒业拟继续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金枫酒业及金枫酒业全资、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2029 年12 月31 日。

光明集团为金枫酒业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吴杰先生、沈冬梅女士、徐志萍女士回避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明确具体总金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和其他后续操作事宜的具体实施。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详见刊登于 2026 年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兹定于2026 年11 月27 日(星期五)下午14:00 时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 号(光明酒业大厦)11 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金枫酒业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