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目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6.79 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为被告累计未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16.42 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23.21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04%。
2、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86.48 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一)(2026)辽 0103 民初 32865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诉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及传票。
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为:
1、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止,尚欠本金 157,880,000.00 元;
2、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止,欠利息 0元、期内利息 0元、复利 13,398.14 元、罚息(违约金)18,134,867.33 元;
3、实现债权的费用;
4、诉讼费;
5、标的总额:截止 2026 年 8 月 26 日暂合计 176,028,265.48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开庭时间以人民法院正式通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二)(2026)辽 0103 民初 32867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诉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及传票。
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被告一: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为:
1、依法判令被告一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两笔贷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129,850,000 元(其中:
(1)借款合同编号 1040192210190107 项下未还本金人民币 30,900,000 元;
(2)借数合同编号 1040192209300057 项下未还本会人民币 98,950,000 元;
2、判令被告一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上述两笔借款的利息1,712,366.46 元(暂计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其中:
(1)借款合同 1040192210190107 项下利息暂计 414,060 元;
(2)借数合同 1040192209300057 项下利息暂计 1,298,306.46 元;
并判令被告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6 年 8 月 27 日起,分别以两笔借款剩余本金为基数,按各自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执行利率×150%)继续向原告计付罚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判令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第 1、2 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开庭时间以人民法院正式通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2025)陕 0114 民初 3308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陕 0114 民初3308 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原告西安航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5 年 11月 5 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 1 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案中,原告航空城建设公司住所地位于陕西省,被告启迪公司住所地位于湖北省,且原告航空城建设公司诉讼请求标的额合计3.7962 亿元,故本案应由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本院报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院批复同意本案由该院管辖,故本案移送至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23.21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04%,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 我方当事人名称 | 我方地位 | 对方当事人名称 | 案号 | 案由 | 与我方当事人相关的诉讼标的额(万元) |
|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被告 | 湖北铭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恩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春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 (2026)鄂2828民初1085号、(2026)鄂0583民初2525号、(2025)吉0802民初4857号、(2025)内0502民初13413号、(2026)黑0281民初1875号、(2026)苏0826民初2445号、(2026)豫0192民初5774号、(2026)冀0283民初967号、(2026)豫0821民初455号等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40,653.16 |
| 诸暨经开启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三峡华翔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广东意高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迪亚斯过滤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 (2025)浙0681民初11868号/(2025)浙06民初805号、(2026)浙0681民初12944号、(2025)鄂0502民初1178号、(2024)内02民初69号、(2025)京0108民初33459号、(2025)京0108民初106850号、(2026)陕0114民初1400号、(2026)鄂1202民初6241号等 | 其他经营事项纠纷 | 85,126.43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溪县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2025)湘3122民初1666号、(2026)辽0103民初32865号、(2026)辽0103民初3286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8,397.00 | ||
| 未取得判决案件6个 | (2026)鄂01民初876号、(2026)鄂01民初877号、(2026)鄂01民初878号等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6.00 | ||
|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原告 | 新野县人民政府、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安区自规局、安阳市国税局、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等 | (2025)豫13行初48号、(2022)吉02行初23号/(2023)吉行终14号、(2026)鄂1202行初75号、(2026)豫0502行初73号、(2025)晋10行初22号等 | 行政诉讼 | 41,599.06 |
| 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 (2026)赣0103民初6562号、(2026)京仲案字第02334号、(2026)京0114民初1438号等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5,845.68 | ||
| 中欧云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森迈元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天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清圣得(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淄博泽盛环保有限公司等 | (2025)京0108执保9771号、(2026)内0621民初3149号、(2026)浙0681民初8120号、(2026)京0108民初21504号、(2026)鲁0304民初3304号等 | 其他事项纠纷 | 20,453.03 | ||
| 合计 | 232,080.36 | ||||
三、其他事项说明
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86.48 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总体金额较大且部分案件相继审结进入履行阶段,公司整体面临诉讼风险及流动性压力,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上述涉诉案件,并将根据诉讼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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