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1,269,590.71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30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8,622,388.83 元。考虑公司所处经营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282,056,06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 4,606,300 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数为277,449,76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097,990.40 元(含税),占 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月 1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上述股东会授权范围。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 月30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中期分红授权范围内,同意本次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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