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3日和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客户四川兴德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兴德利”)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四川兴德利的控股股东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科”)及江苏美科实际控制人王禄宝及其配偶吴美蓉作为反担保人为该笔贷款向高测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川兴德利与青岛银行分别于2025年8月5日与2025年8月28日签署《借款合同》,向青岛银行分别借款3,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借款时间分别为15个月和14个月。上述借款专项用于支付四川兴德利对高测股份的应付账款,公司已于2025年8月收到上述款项。
2025年8月5日,公司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四川兴德利提供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00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债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
到期的情形。
2、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银行出具的《到期贷款(垫款)催收函》,截至2026年10月28日,四川兴德利与青岛银行于2025年8月28日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到期,同时宣布四川兴德利与青岛银行于2025年8月5日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原定到期日为2026年11月5日)。同时,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要求公司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清偿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清偿的借款本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向青岛银行代为偿还本息44,032,404.24元。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后,公司无其他为四川兴德利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兴德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24 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进修路8号附1号
4、注册资本:61,8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禄宝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兴德利100%股权。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633.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7%、2.3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183.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5%、2.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履行本次担保责任后,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前期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已对前述涉及的财务担保合同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代偿完成后,公司已依法取得对四川兴德利和反担保人江苏美科及江苏美科实际控制人王禄宝及其配偶吴美蓉的追偿权,公司将依法积极行使追偿权,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依法积极对四川兴德利及反担保人江苏美科及江苏美科实际控制人王禄宝及其配偶吴美蓉行使追偿权,争取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但债权最终收回金额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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