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外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倪频先生、潘文标先生、朱贤斌先生、金泽川先生、王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曾赛星先生、易颜新先生、许力先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易颜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截至目前,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2.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倪频先生:男,1964 年11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万向集团公司董事局董事,万向美国公司总经理。
倪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倪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潘文标先生:男,1957 年 8 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历任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向节总厂车间主任,浙江万向汽车轴承厂厂长,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等职务。
潘文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823,440 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潘文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文标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朱贤斌先生:男,1987 年12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副总经理,向三创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普星聚能股份公司董事、董事长,顺发能城有限公司董事,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董事,普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普星能量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天兴安能(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历任向三创股份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副经理等职。
朱贤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贤斌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金泽川先生:男,1985 年 4 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共党员。现任万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内控监察部执行总经理(兼),冠能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向新能美国公司总经理,万新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向三创股份公司董事,顺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顺发能城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董事,万向资源有限公司董事,万向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万向聚控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历任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KARMA(凯莱)汽车公司执行董事,A123 系统公司董事,大鼎油储有限公司董事,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董事,普星聚能股份公司董事,普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金泽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泽川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王迪先生:男,1988 年2月生,全日制大学学历,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汽车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上汽安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上汽安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安吉速驰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物流事业部汽车业务一部总监、东部区域一中心总经理,上海安吉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
王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迪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赛星先生:男,1966 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赛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赛星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易颜新先生:男,1972 年 7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第四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历任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易颜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易颜新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许力先先生:男,1982 年 9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中共党员。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易加三维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全国律协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许力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力先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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