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会议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波先生的简历见附件)。李波先生将与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李波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李波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李波先生简历
李波先生,男,1974 年12 月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万向钱潮数智创新部首席质量官。曾任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在万向钱潮数智创新部、万向钱潮技术中心从事质量管理工作。
李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3,300 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1%。李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波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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