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需规范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人民币2.65 亿元,主要事项调整如下:
2021-2023 年,除冀辽区域外,公司增值税独立纳税门店的房租等经营费用由总部统一签订合同,租赁发票开具至总部。按照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系门店无偿使用该房产,公司将外购的租赁服务无偿提供给独立申报增值税的分支机构使用,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该业务自2024 年起已规范处理。
公司将按税务机关规范要求执行、完成整改工作,本次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上述税收规范事宜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已计入公司当期损益,最终影响以整改工作完成后的结论及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严守合规底线、积极整改、审慎应对。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31 日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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