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3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光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4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7,383,69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7,383,69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2.166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2.166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善麒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47,025,680 | 99.2444 | 332,432 | 0.7015 | 25,585 | 0.0541 |
2、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8,869,973 | 96.0550 | 338,701 | 3.6678 | 25,585 | 0.2772 |
议案关联股东赵善麒、李四平、许春凤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序号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8,876,242 | 96.1229 | 332,432 | 3.5999 | 25,585 | 0.2772 |
| 2 | 《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8,869,973 | 96.0550 | 338,701 | 3.6678 | 25,585 | 0.277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善麒、李四平、许春凤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钱程、陈慧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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