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联合无线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2、如《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本笔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变更等需要披露的事项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担保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或“债务人”)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于2026 年10 月29 日签署了《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联合无线香港向上海银行申请使用综合产品池额度(大写)壹亿(敞口)元等值人民币,额度期限自2026 年10 月29 日起至2027 年9月9日止。同日,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合无线香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5 月 18 日、7 月 1 日、9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20 日、6月3日、7月21日、10 月15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60,000 万元、50,000 万元、150,000 万元担保额度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以上相关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已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公司 | 联合无线香港 | 51% | 72.14% | 350,000 | 147,100 | 202,900 | 64,857.09 | 74,857.09 | 216.08% | 是 |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2152532
住所:3/F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3 QUEEN’SROAD CENTRAL HK
授权股本:100 万港币
发行股本:100 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4 年10 月6 日
股权结构:联合无线香港是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 WORLD STYLE 51%股权。联合无线香港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 项目名称 |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37,301,019.25 | 1,549,453,696.19 |
| 负债总额 | 440,547,707.66 | 1,117,776,436.34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779,924,580.0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440,547,707.66 | 1,117,776,436.34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净资产 | 396,753,311.59 | 431,677,259.85 |
| 项目名称 |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 2026 年 1 月至 9 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653,287,935.72 | 2,842,677,408.76 |
| 利润总额 | 21,737,000.14 | 66,548,762.45 |
| 净利润 | 18,301,629.56 | 55,719,375.79 |
联合无线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
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2、债权确定期间: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9 年 3 月 9日止。
3、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
(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敞口)
主债权余额=已经发生的主债权累计额-已经偿还的主债权累计额。
若主债权为本外币混用的授信,则主债权最高余额系指等值人民币余额。
4、保证方式:保证人就被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三年。
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8、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除增加保证人保证责任外,保证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需另行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联合无线香港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联合无线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WORLDSTYLE 的子公司,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集团”)为 WORLD STYLE 的其他股东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其于2026 年3 月27 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联合无线香港的担保,舜元集团将无偿提供反担保。联合无线香港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如《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本笔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变更等需要披露的事项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担保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9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53,332.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91.68%,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联合无线香港与上海银行签署的《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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