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10/27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10月27日~2027年4月26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75.00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28.16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5.90元/股~67.8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旺电子”)于2026 年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7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 年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75.00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67.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5.9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28.16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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