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20 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10 月29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4 人,实到 4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投资情况的报告》。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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