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bullet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27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 |||
| 首席合伙人 | 张晓荣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13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551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91人 | |||
|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6.91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4.84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2.38亿元 | |||
| 2025年上市公司(含A、B股) | 客户家数 | 87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0.74亿元 | |||
| 审计情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上会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会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2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刘曙萍 | 2003年 | 2000年 | 2024年 | 2025年 | 6家 |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翟萍萍 | 2015年 | 2017年 | 2021年 | 2025年 | 3家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徐茂 | 2001年 | 2009年 | 2022年 | 2025年 | 6家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刘曙萍 | 2026-1-8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 因方盛制药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 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翟萍萍 | 2023-12-14行政监管措施 | 2023-12-14行政监管措施 | 建证监局 | 中国证监会福因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8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本次续聘 2026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较 2025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定价将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并签署有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续聘事项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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