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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双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洲科技”)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双洲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进行,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相关各方持续沟通协商。为进一步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双洲科技与标的公司股东厦门本利支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利支点”)签署《股权投资意向之意向金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意向金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北京双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厦门本利支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甲方同意就本次收购意向向乙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 元),用以推进本次收购的顺利完成。其中,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基于已签署的《意向金协议(一)》以及《意向金协议之补充协议》已向乙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RMB1,500,000 元);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意向金人民币伍拾万元(RMB500,000 元)。

2、双方同意,《意向金协议(一)》《意向金协议(二)》《意向金协议之补充协议》《意向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原协议”)关于乙方有权不予退还意向金之约定内容全部废止。

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号支付上述意向金(含已支付的 150 万元及本次追加的50 万元,下同)后,不管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达成对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收购目的,则乙方应在各方书面确定终止本次收购的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上述意向金。

3、除本补充协议进行修改、废止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审慎商讨论证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相关各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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