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上午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1333 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6 年10 月2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动力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
国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宏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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