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428,082.60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555,568,127.17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258,595,237.30 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 2026 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需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 元(含税);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 2,948,058,20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8,961,164.16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3.64% ,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期。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6 年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 10 万吨生物质绿色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生产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益荣源)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嘉润鹏源绿色可持续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嘉润鹏源)采用自有和向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 10 万吨生物质绿色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生产项目,上述 SAF 项目计划总投资 120,136.60 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嘉益荣源、项目建设单位黑龙江嘉润鹏源分别与鸡西市人民政府、鸡东县人民政府签署黑龙江省鸡西市10 万吨生物质绿色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生产项目投资合同。
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 10 万吨生物质绿色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生产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柳州博韬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西融安仙人堂 100MW 风电场项目。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54,258.69 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6-2030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2030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2030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前述第五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五项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