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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产融: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收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公司”)出具的《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直接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创新投资公司,自2026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以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自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收市,创新投资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3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95%。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创新投资公司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遇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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