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郭强先生及其团队、苏州高新科创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管理的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仁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根据原投资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500 万元,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其中 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因郭强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及进展
结合公司业务布局调整及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投资事项签署投资协议,尚未支付投资款,标的公司尚未设立,相关投资尚未实际实施。
三、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系公司根据业务布局调整及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鉴于公司未签署投资协议、未支付投资款,标的公司尚未设立,本次终止不涉及投资协议解除及已付投资款的收回,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
四、关联交易及审议情况
郭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郭强先生及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根据业务布局调整及经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尚未签署投资协议、尚未支付投资款,标的公司尚未设立。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并同意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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