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官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向六家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公司向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行辖内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本次拟申请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6 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作为本次借款的增信措施,公司拟将持有的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冷轧公司”)部分股权作为质押物分别质押给上述金融机构,该项质押于上述借款到期全部归还本息时同时取消。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申请向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行营业部借款 8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16400 万元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2.申请向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龙安支行借款57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11400万元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3.申请向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支行借款24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4800 万元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4.申请向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借款5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10400 万元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5.申请向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借款17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3400 万元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6.申请向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借款 2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安钢冷轧公司5600 万元股权做质押,还款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收入,保证到期付息还款。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和担保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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