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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蒋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2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对子公司管控不到位。公司对子公司Fidelix Co.,Ltd.(以下简称Fidelix)管控较为薄弱,未能执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二、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披露不准确。2018年12月,子公司Fidelix对外销售一批存储芯片273万美元,公司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于2019年确认收入,并于2022年对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东芯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东芯股份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蒋学明时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蒋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关于Fidelix收到韩国证券期货委员会监管措施的情况

根据Fidelix向公司报告的信息,韩国证券期货委员会于近日就Fidelix以前年度销售活动及相关管理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对Fidelix采取罚款、指定审计师3年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等监管措施,其中,相关罚款尚待韩国金融委员会最终决定。Fidelix已按照韩国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Fidelix股票处于暂停交易状态,后续安排以韩国交易所相关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说明及整改措施

近年来,公司已持续加强对Fidelix的管理,督促其推进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整改完善,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修订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强化会计处理的审核、批准及事后检查,并配合公司持续完善相关管控机制。同时,Fidelix已引入新的ERP系统,推进销售、采购、库存及会计等主要业务流程的整合管理,加强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以及会计处理审核和批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目前,Fidelix生产、销售及主要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现有业务运营及未来增长所需准备工作有序推进。自2025年第四季度实现扭亏为盈以来,Fidelix经营业绩持续改善。根据Fidelix于2026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年前三季度,Fidelix实现营业收入1,394.42亿韩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 4.25% ;实现营业利润616.73亿韩元、净利润470.46亿韩元,均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单独财务报表口径)。良好的经营表现为其后续业务发展及企业价值提升奠定了基础。Fidelix将继续围绕存储半导体主业完善产品布局和供应链保障,努力提升经营质量及企业价值,并认真配合相关机构后续程序,努力恢复市场信任。

在母公司管控层面,公司已选派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担任Fidelix共同代表理事并派驻当地,参与并加强其日常经营管理;督促Fidelix完成财务负责人更换,进一步充实其财务管理力量;建立并持续完善经营情况定期报送与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加强总部各职能条线及委派管理人员与Fidelix之间的沟通协同,强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识别和重大信息报告。2026年9月3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Fidelix的内部控制情况及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和检查,并就完善公司境外子公司管控机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聘请中介机构的具体事宜。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评估和检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将主动统筹并持续推动专项评估、检查及咨询工作有序开展,认真研究并落实有关专业建议,持续完善境外子公司管控机制。2026年10月30日,公司进一步召开管理层专题会议,通报Fidelix相关事项及前期已开展工作,围绕境外子公司经营介入、业务条线管理、财务内控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并就持续推进子公司管理升级、强化跨部门协同和重大信息报告形成统一认识。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董事长和管理层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整改方向。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母子公司权责边界、跨条线汇审及会议、报告、审批和监督机制,推动子公司管理制度化、流程化,建立健全境外子公司长效管控机制,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相关整改情况及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目前,公司及Fidelix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整体经营情况保持稳定,经营业绩持续改善。公司及Fidelix将进一步完善境外子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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