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于2026年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怀莲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长郭富永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怀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怀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周怀莲自 2011 年 7 月起在兰石重装从事 IPO、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历任证券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战略投资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投资部经理,同时 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有经济师、会计师职称,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周怀莲具备五年以上财务、会计、法律合规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周怀莲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 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 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周怀莲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经理,子公司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周怀莲兼任的公司其他职务,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周怀莲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周怀莲已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怀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周怀莲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且其董事会秘书任职报送材料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特此公告。
附件:
个人简历
周怀莲,女,中共党员,198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1 年7月起在兰石重装从事 IPO、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历任证券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战略投资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投资部经理、兼任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董事,同时2016 年7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有经济师、会计师职称,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除上述外,周怀莲与兰石重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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