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何梦新先生、梁伟峰先生、赖晓凡先生、文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清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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