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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6-090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方证券作为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邵荻帆先生、盛佳玉女士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12 月31 日止。鉴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方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邵荻帆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现委派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焦振熔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邵荻帆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盛佳玉女士、焦振熔先生。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东方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焦振熔简历

焦振熔先生,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法律执业资格,曾参与兆芯集成、医诺生物、莱恩精工、浙江蓝能等企业改制、辅导与申报工作,以及李子园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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