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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太湖远大: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11 月2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俞华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从 7.4839%减少至 6.4512%,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俞华杰
持股变动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太湖远大股票代码920118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俞华杰大宗交易534,0001.032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俞华杰持有股份3,870,0007.4839%3,336,0006.45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70,0007.4839%3,336,0006.4512%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俞华杰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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