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海鸥住工”)于 2026 年8 月22 日披露了《海鸥住工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控股股东中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馀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概述
2026 年8月2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馀投资的通知,获悉中馀投资与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泰车联”)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馀投资向博泰车联协议转让公司 129,211,2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如本次协议转让最终完成,博泰车联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应臻恺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2026 年8月21 日,中馀投资与福清曜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清曜鸿”)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馀投资向福清曜鸿协议转让公司32,367,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下合称“本次股权转让”)。
二、进展情况
(一)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中馀投资已按照《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到博泰车联及福清曜鸿支付的全部诚意金。
(二)经营者集中审查:近日,公司收到博泰车联的通知,获悉其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6 年10 月29 日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559 号)。决定书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博泰车联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博泰车联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至此,本次交易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三)受让方港股程序:博泰车联作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正在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通函编制、股东会等相关程序。
三、风险提示及后续安排
(一)本次股权转让尚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程序,取得博泰车联股东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控制权变更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馀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唐台英先生、戎启平先生,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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