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最新通知《关于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375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115号)中相关内容规定所述。
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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