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下同),不高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下同);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6.00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回购提议人鞠建宏先生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限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作为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内容为使用 5,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将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主要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6 年11 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次回购价格确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56.00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11/3,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 2026/10/27,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提议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56.00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89.29万股~178.5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36%~0.72% |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
2、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56.0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89.29 万股至 178.5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至 0.72%。
| 序号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 | 回购实施期限 |
| 1 | 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89.29 万股 - 178.57 万股 | 0.36%-0.72% |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6.00 元/股(含),最终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系公司管理层参考回购提议人建议、公司股份发行价,结合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经营情况、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确定。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0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 | 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万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4,750.00 | 100.00 | 24,660.71 | 100.00 | 24,571.43 | 100.00 |
| 股份总数 | 24,750.00 | 100.00 | 24,660.71 | 100.00 | 24,571.43 | 100.00 |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85,219.26 万元,总负债为 22,720.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2,498.43 万元。根据截至2026 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不超过3.51%和 3.8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逐次支付,并非一次性支付,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回购提议人鞠建宏先生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以上股东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鞠建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6 年 10 月 27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提议人提议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如需要);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9、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限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股东、债权人的沟通;合理制定和执行回购计划;目前公司流动资金充裕,能充分保障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公司将根据股份回购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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