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 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华宏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截至公告披露日,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华宏集团 | 是 | 3,231,481 | 1.41% | 0.43% | 否 | 是 | 2026年10月30日 | 解除质押之日 | 江阴市新国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 合计 | —— | 3,231,481 | 1.41% | 0.43% | ——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华宏集团 | 229,292,835 | 30.45% | 226,051,354 | 229,282,835 | 100.00% | 30.44% | 0 | 0.00% | 0 | 0.00% |
| 胡士勇 | 18,151,614 | 2.41% | 17,872,358 | 17,872,358 | 98.46% | 2.37% | 17,872,358 | 100.00% | 279,256 | 100.00% |
| 胡士清 | 9,308,520 | 1.24% | 9,308,520 | 9,308,520 | 100.00% | 1.24% | 0 | 0.00% | 0 | 0.00% |
| 胡士法 | 9,308,520 | 1.24% | 9,308,520 | 9,308,520 | 100.00% | 1.24%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266,061,489 | 35.34% | 262,540,752 | 265,772,233 | 99.89% | 35.29% | 17,872,358 | 6.72% | 279,256 | 96.54%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 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华宏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是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求,不涉及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自公司本次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半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融资余额为:0 元人民币;未来一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为: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融资余额为:0 元人民币。
3、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生产经营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于被投资方的分红款。
4、华宏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为华宏集团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与无锡联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目前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清偿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担保等重大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华宏集团关于办理股份补充质押业务的告知函
3.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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