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届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序运行,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委员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 审计委员会 | 龙子午、叶剑飞、邹树平 | 龙子午 |
| 提名委员会 | 叶剑飞、尹笃林、王函宇 | 叶剑飞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尹笃林、龙子午、杨华仁 | 尹笃林 |
| 战略委员会 | 王函宇、高伟、罗旭俊 | 王函宇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龙子午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本次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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