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追加申请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 7 月 25 日,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中兴财光华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师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5年 7 月28 日,公司收到六师中院送达的《预重整通知书》[(2025)兵 06 破申(预)1号]。六师中院通知启动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2026 年 11 月2 日,公司获悉,债权人新疆恒宇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宇科”)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6年 10 月30 日向六师中院追加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3、2026 年 11 月2 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红色番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停牌一天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4、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红色番茄的重整申请且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及子公司红色番茄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红色番茄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5年7月25日,公司债权人中兴财光华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六师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5 年7月28 日,公司收到六师中院送达的《预重整通知书》[(2025)兵06 破申(预)1 号]。六师中院通知启动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债权人新疆恒宇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六师中院追加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1、申请人情况
(1)基本情况
申请人:新疆恒宇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697825626T
法定代表人:张全福
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新湖农场建设路玫瑰庄园 2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城市绿化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泥制品销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园艺产品种植;润滑油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轴承销售;紧固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目的:恒宇科为公司提供修缮服务,但公司未能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恒宇科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6 年10 月30 日向六师中院申请依法对公司进行重整。
(3)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恒宇科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股东方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恒宇科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东工业园区纬六西街699 号五家渠开发区东工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园主研发办公楼1 号
法定代表人:王长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健康产业及医疗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有机生物肥料的生产与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设备、房屋及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05,823.11 | 122,198.10 |
| 负债总额 | 115,526.99 | 119497.88 |
| 营业收入 | 28,769.54 | 49,211.56 |
| 净利润 | -12,404.10 | -5,603.27 |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如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公司已于2025 年7 月28 日启动预重整程序,正在积极配合法院与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 6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公司董事会对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2025年7月25日,公司债权人中兴财光华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六师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红色番茄债权人恒源水务以红色番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六师中院申请对红色番茄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2026 年10 月30 日,公司债权人恒宇科以相同理由向六师中院追加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目前,六师中院已裁定公司及子公司红色番茄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董事会正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
六、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4.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业务均正常开展,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七、备查文件
1、《通知书》[(2026)兵06 破申7号]。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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