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1 月2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1 月 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 月 2日的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正杲先生。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时代 1 号 37 层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26 日。
9、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会议出席情况
| 分类 |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 网络投票情况 |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 59 | 3 | 56 | 5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5,250,031 | 168,174,277 | 7,075,754 | 8,897,66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4.9046% | 62.2841% | 2.6205% | 3.2953% |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118,799 股、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 5,175,470 股不享有表决权,剔除后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0,011,692 股。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75,246,991 | 99.9983% | 3,040 | 0.0017% | 0 | 0.0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894,628 | 99.9658% | 3,040 | 0.0342% | 0 | 0.00% | 0 | |||
| 2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75,246,991 | 99.9983% | 3,040 | 0.0017% | 0 | 0.0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894,628 | 99.9658% | 3,040 | 0.0342% | 0.00% | 0 | ||||
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郑晴天律师和李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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