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先进数通: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6-05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 1,390 万元且不超过 2,78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90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90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2,78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2,0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5%;按回购金额下限 1,39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0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2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9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途拟回购股份数量(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限下限上限下限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00,0001,000,0002,780.001,390.000.233%—0.465%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占回购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 90%。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负债合计 246,760.5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率为 59.04%;有息负债合计 139,091.84 万元,占总资产比率为 33.28%;货币资金 32,395.98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9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78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率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风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 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2,061,6309.78%43,061,63010.01%44,061,63010.25%
无限售条件股份387,982,86290.22%386,982,86289.99%385,982,86289.75%
总股本430,044,492100%430,044,492100%430,044,492100%

注:以上数据依照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转让给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进行测算,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417,971.1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71,210.64 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374,270.22 万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2,78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67%、1.62%、0.74%,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占比较小。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含回购股份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李铠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前述主体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5.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 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17,971.1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人民币171,210.64 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74,270.22 万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2,78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67%、1.62%、0.74%,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占比较小。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0、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的相关信息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李铠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

3.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4.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5.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 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17,971.1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人民币171,210.64 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74,270.22 万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2,78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67%、1.62%、0.74%,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占比较小。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0、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的相关信息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若回购的股份需予以注销,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2、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导致已回购股份有效期届满前无法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激励对象而被注销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和偿债能力,若回购的股份需予以注销,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减少 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2、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 年11 月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导致已回购股份有效期届满前无法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激励对象而被注销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2、《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02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