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23260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卓镁转债 2026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卓镁转债”将于2026年11月9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卓镁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2.00元(含税)。
2.债券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由于原付息日2026年11月7日为非交易日,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4.除息日: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
5.“卓镁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6.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6日,票面利率为 0.20%。
7.“卓镁转债”本次付息的债券登记日为2026年11月6日,截至2026年11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卓镁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6年11月6日(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卓镁转债”或“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11月7日
9.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0.40%
一、“卓镁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卓镁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260
3.可转债发行量:45,000.00 万元(4,500,000 张)
4.可转债上市量:45,000.00 万元(4,500,000 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5年11月24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11月7日至2031年11月6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年5月13日至2031年11月6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在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归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卓镁转债”信用等级为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次付息为“卓镁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6 日,票面利率为 0.20%,即每 10张“卓镁转债”(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2.00元(含税)。对于持有“卓镁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1.60 元;对于持有“卓镁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2.00元;对于持有“卓镁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其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2.00元。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债券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可转债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11月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卓镁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卓镁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 5号)等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和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39号
咨询联系人:王建波
咨询电话:0574-86910030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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