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科技日报》刊文
《云南实施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该政策在科创领域的利好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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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如何变身耐心资本,为区域硬科技引来金融活水?近日,《云南省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总规模50.08亿元的省级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进入规范化运作阶段,将助力云南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据了解,这一科创母基金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采用“母基金+子基金”模式运作,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安排产业类专项资金和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其秉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耐心资本理念,聚焦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投向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云南优势特色领域,同时布局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慧农业、生物种业、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在运作机制上,基金以投资子基金为主、直投项目为辅,直投项目须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母基金对子基金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60%,参与国家级投资基金不受比例限制;子基金按市场化原则直接投资项目,不得再投资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自身认缴规模的20%,且不得控股、不得为第一大股东。为倒逼投资落地,《办法》规定,科创母基金70%以上出资完成实际投资后,方可申请后续财政资金注入。
《办法》明确,科创母基金应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可根据实际情况,退出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转让、并购、境内(外)IPO(首次公开募股)上市后股票减持、股东及管理层回购、股权协议转让、S基金收购股权、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
在绩效管理与风险控制方面,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每年度开展绩效考核、每3年进行总体评价,围绕基础管理、政策目标、管理运营、投资效益四类指标进行考核,不过度考核单只子基金或单个项目盈亏;建立风险容忍与尽职免责机制,母基金及子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原则上不超过60%,投资种子期企业可经审批另行约定。
在管理架构上,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制度、建项目储备库、开展绩效评价、选派观察员,云南省金控集团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按照机制设计,科创母基金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集聚金融、产业、技术、人才等多方资源,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引导社会资本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倾斜,破解科创企业早期融资难题,为云南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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